時間:2022-11-05 20:04來源:航空圈 作者: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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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商家與新加坡航空公司達成買下一架客機機身的協(xié)議,豈料美商之后一再延誤付款,結(jié)果被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裁定須支付近700萬新元,補償新航因交易沒有完成所蒙受的損失。
據(jù)聯(lián)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國際商事法庭國際法官庫克早前已裁定發(fā)起索償官司的新航勝訴,之后再舉行審訊定奪具體的賠償金額,在2022年11月3日發(fā)表書面裁決。 根據(jù)判詞,2018年9月,美國飛機銷售與租賃公司CSDS Aircraft Sales & Leasing(簡稱CSDS)與新航簽署買賣合約,要以650萬美元(約923萬新元)向新航購買一架波音777-212客機的機身,并支付25萬美元(約36萬新元)為訂金。 不過,雙方后來對于CSDS應該先付款或新航應先簽發(fā)賣據(jù)一事僵持不下。由于CSDS遲遲沒有償付余款,新航在同年11月終止合約,入稟高庭指對方違約和索討賠償。法官去年審理后裁定,CSDS無權(quán)在付款前,要求新航先把賣據(jù)交給代理。既然CSDS沒履行合約,就必須對新航做出違約賠償。 新航以英國的1979年貨物買賣法令為依據(jù),要求CSDS按照機身的合約交易價與違約后市價之間的差價做出賠償。新航認為,CSDS也應賠償新航繼續(xù)停放與維修機身的花費,以及違約后為賣掉機身所須支出的行銷與律師費等。 法官接受新航提呈的證據(jù),即在終止與CSDS的買賣協(xié)議后,新航多次嘗試為機身尋找替代買家,但因為新航只賣機身不賣引擎,又或者買家只想買機身部分配件,但不獲準在拆件后將機身棄置于樟宜機場,以致交易最終都不成功。新航已在2021年10月將機身拆解。 法官說,在估算機身市價的時間點上,必須考慮新航需要一定的時間來尋找新買家與完成交易,而要找到替代買家的合理時間為半年。法官以新航在2019年3月收到的132萬美元競標價為參照,并以此價位為基礎(chǔ)并進行調(diào)整后,估定機身在CSDS違約半年后可取得的市價是150萬美元(約213萬新元)。 因此,扣除已支付的訂金后,CSDS沒有按合約價格履行協(xié)議,等于讓新航在交易價上損失了475萬美元(約674萬新元);加上新航在尋找替代買家期間所承擔的其他花費如律師費,法官最終把它應得的賠償額定為約699萬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