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04-17 10:33來源:藍天飛行翻譯公司 作者:民航翻譯 點擊:次
To view this page ensure that Adobe Flash Player version 9.0.124 or greater is installed. 7.2.2快速釋壓測試 當批準EFB用于增壓的航空器時,必須完成快速釋壓測試,并建立使用程序,以確保EFB在快速釋壓過程中是安全的,并且仍然可以運行使用。快速釋壓測試必須遵照RTCADO-160第4章“溫度和高度”中的快速釋壓測試指南,采用的飛行高度直至使用EFB的航空器的最大運行高度。如果一個特定的制造商和型號的EFB與一個已經過測試的EFB相似,也可用于滿足該要求。運營人負責提供證明其相似的依據(jù)。 7.3電源 EFB設計必須考慮各EFB電源的獨立性,以及對獨立電池電源的潛在需求。電池供電的EFB如果有可用的飛機電源為其充電,則可認為具備了適當?shù)膫浞蓦娫?#65377;如果使用駕駛艙現(xiàn)有電源插座為電池充電,運營人應保證其審定電力特征(如負載、電壓、頻率)與EFB預期使用相兼容,以避免損壞EFB或其他飛機系統(tǒng)。運營人必須建立程序確保電池的安全充電。沒有電池電源的EFB應連接到專用的航空器電源。航空器電源的設計和安裝,需要獲得適航批準。 7.3.1電池供電的EFB 運營人必須確定并書面說明使用電池供電EFB的電池供電能力。提供B類應用軟件、電池供電的EFB,在離開機位前必須至少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建立了在飛行運行中,利用航空器電源為電池充電的程序; (2)電池或電池組的總有效使用時間,能夠確保在滑行和包括飛行中可能的備降和合理延誤在內的飛行運行中的EFB的運行; (3)具有經批準的緩解措施,能夠保證在整個飛行期間航空信息可用。 7.3.2電池更換 電池更換間隔必須達到或高于EFB設備制造商的更換標準。如果EFB設備制造商沒有指定電池的更換間隔,則必須遵守原始電池制造商指定的更換間隔。 7.3.3鋰電池 可充電鋰電池已普遍用作EFB的主電源或備份電源。鋰離子和鋰聚合物電池是兩種常用于為EFB供電的可充電鋰電池。本通告中,電池是指電池組及其單體電池和電路。 (1)安全考慮 該類型的電池對于導致過熱的過度充電和過度放電十分敏感。過熱會導致熱失控,進而造成燃燒熔化的鋰或易燃電解質的釋出。一旦電池組有單體電池進入熱失控狀態(tài),產生的熱量就足以導致相鄰單體電池也進入熱失控狀態(tài)。當單體電池破裂和釋出其內部物質時,燃燒會反復爆發(fā)。運營人應建立鋰電池起火的應急處置程序。 (2)設計建議 建議可充電鋰電池的設計遵照電氣和電子工程師協(xié)會(IEEE)1625-2008《用于移動計算設備的含有多個單體電池的可充電電池IEEE標準》的相關條款。該標準要求設計時應考慮到系統(tǒng)完整性、單體電池、電池組、主設備和系統(tǒng)總體可靠性,同時也包含了如何保持與時間、環(huán)境、極端溫度和組件失效管理等相關的重要運行參數(shù)。 (3)鋰電池安全和測試標準 位于航空器駕駛艙的便攜式EFB使用可充電鋰電池需要滿足下列標準。運營人必須提供下列測試標準的證明,以確定為EFB供電的可充電鋰電池的使用和充電是否可接受。運營人必須提供滿足下列標準a和b、c、d三者之一的證明。 a.聯(lián)合國(UN)運輸規(guī)章 UNST/SG/AC.10/11/Rev.5《測試和標準手冊—危險品運輸建議》。 b.保險商實驗室(UL) UL1642《鋰電池標準》,UL2054《家用和商用電池標準》,以及UL60950-1《信息技術設備—安全》。 注:符合UL2054即表示符合UL1642。 c.國際電工委員會(IEC) 國際標準IEC62133《含有堿性或其它非酸性電解質的單體蓄電池和蓄電池—用于便攜式設備的便攜式密封單體蓄電池及使用其制造的蓄電池的安全要求》。 d.RTCADO-311《可充電鋰電池系統(tǒng)的最低運行性能標準》適當?shù)倪m航測試標準如RTCADO-311可用來處理過度充電、 過度放電和單體電池組件的易燃性問題。雖然RTCADO-311用于永久安裝設備的測試,但對EFB可充電鋰電池也是適用的。 (4)符合性證明 在批準使用EFB的過程中,運營人必須有證明符合這些電池標準的文檔。這些文檔可從EFB設備制造商或電池制造商處獲得。 (5)可充電鋰電池的維護、儲存和功能檢查運營人應書面說明可充電鋰電池的維護程序。這些程序必須 滿足或高于電池制造商的建議要求,應當說明電池供電能力、儲存與取用和安全措施等;應該有確保可充電鋰電池以適當?shù)臅r間間隔充分充電的方法;應該有定期的功能檢測,以防止由于長期存放造成的荷電保持能力降級或其他損壞。這些程序應當包含避免電池誤操作的預防措施,誤操作可能引起短路、損壞或其他無意的泄漏,造成人員損傷或財產損失。所有可充電電池的替換件必須來源于電池制造商,不能對電池進行修理。 7.3.4航空器電源的使用 便攜式EFB的電源連接應有適當?shù)臉俗R,以識別電源插座的電力特征(例如,28伏直流電(VDC)、1500毫安(mA)、60或400赫茲(Hz))。應對典型的EFB設備進行電力負載分析,以保證給EFB供電或充電不會對其他航空器系統(tǒng)產生不利影響,并且電力需求保持在預定的供電負載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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